法吏 杨维桢 〔元代〕 民有杀长吏,于理大悖之。仁人根所自,吏德久已离。击之柱后法,辇火救焚辎。彼哉汉儒论,残贼忧软罢。愿言敷国惠,以膏残民痍。 补充纠错 上一篇: 法吏 下一篇: 览古四十二首 其二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