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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
邵伯温
郡治五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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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治五绝
邵伯温
〔宋代〕
蜀地春争一月天,杂花新岁已争妍。
却愁取次都开尽,辜负清明谷雨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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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文作者
邵伯温
邵伯温(一○五七~一一三四),字子文,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雍子。哲宗元祐中以荐授大名府助教,调潞州长子县尉。绍圣初,章惇为相,欲用之,避不就,监永兴军铸钱监。徽宗时,知陕州灵宝县,政和间徙芮城县(民国《芮城县志》卷八)。丁母忧,服除,主管永兴军耀州三白渠公事。除知果州,擢提点成都路刑狱,利州路转运副使。晚年提举太平观。高宗绍兴四年卒,年七十八。著有《邵氏闻见录》、《辨诬》等。《宋史》卷四三三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24 篇诗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