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曹彦约 〔宋代〕 和氏得荆璞,眩走数百舍。谓足奉至尊,过眼不售价。有时置箧笥,光彩忽惊夜,持归弄儿女,足以照里社。 补充纠错 上一篇: 右史殿撰吴之平挽章二首 下一篇: 重阳湖庄无菊走笔招赵季清黄一这登高